ISO,ERP,IFRS,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辦法,公司管理規章,公司管理系統,內部管理,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辦法,內部管理規章,內部管理系統
1. 管理要點:
擇優選取,價格適當,權責管理,保証需求
2. 目的:
為確保采購物料能順利進行,並能適時、適價、適質供應生產所需之物料,機器及檢測設備,包括模具等設備的采購行為.
3. 範圍:
凡本公司生產所需之原物料、機器、檢測設備及委外加工產品均屬之.
4. 權責:
4.1 工程部:負責審核其工藝能力及進度跟催.
4.2 品保部:負責產品規格之確認.
4.3 采 購:負責生產所需部份物料的采購.
5. 定義:無
6. 作業內容:
6.1 采購控制:
6.1.1 采購控制要求:
1. 以下的進行采購的供應商必須是登陸於《合格供應商一覽表》﹐具有合格供應商資格的供應商。不是合格供應商的禁止進行采購行為。
2. 總務﹐庶務用品的采購不屬於該程式檔管制﹐但工作方法鼓勵並參照該流程作業.
6.1.2 控制類型和控制程度:
本公司對采購活動實施分類控制,控制程度和類型取決與所涉及的產品質量特性分級。(具體分級做法參見『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
1) A類:提供涉及關鍵質量特性的產品的供應商為A類供應商
2) B類:提供涉及重要質量特性的產品的供應商為B類供應商
3) C類:提供不涉及關鍵重要質量特性的產品的供應商為C類供應商。
6.1.3 供應商的選擇:
6.1.3.1 供應商選擇原則(以下幾點作為參考,可列入優先考慮之):
a. 經過國家級檢驗或ISO9001:2000版認證合格之廠家.
b. 能提供良好的品質保證且有市場經驗達五年以上者.
c. 有良好生產能力,有健全財務狀況及合理之市場竟爭價格,誠意與本公司長期配合之供應商.
6.1.3.2 新供應商的選擇作業:
6.1.3.2.1 采購收集有能力承制本公司物料/半成品/成品等之供應商,並發出《廠商資料調查表》給廠家.
6.1.3.2.2 如廠商願意承制本公司物料/半成品/成品等,需如實填寫或告之采購人員.這裡包括財務方面的資訊.
6.1.3.2.3 採購單位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採購記錄或廠商提供之資料,應向兩家以上廠商詢、比、議價.下列情況得免除詢、比、議價作業,直接進行採購:
1. 獨家製造或獨家代理.
2. 銷售客戶指定.
3. 緊急請購,短期內無法找到兩家以上供應商者.
4. 例行性採購(如文具用品、電腦報表等週邊用品).
6.1.3.3 采購人員經比價,議價後呈經理級以上人員核准.價格有異動的情況時,采購承辦人員須呈報采購經理核准。
6.1.3.4 供應商的評定工作:
6.1.3.4.1 采購將報價合理的廠家名單給品保部門,由品保部門核準供應商的等級之後,由采購根據供應商的等級,組織各部門依照『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進行初步評定工作。
6.1.3.4.2 評定之後,如該供應商可以達成『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上的合格項目,合格者由采購登錄於《合格供應商一覽表》之上,並將其發至品保IQC作為廠商考核和免檢的依據.
6.1.3.4.3 不合格者由采購通知廠商在三個月內改善,改善後本公司再重新進行評鑒;若再不合格,視其改進誠意予以列入暫不往來分包商名單中或永不來往之分包商.(評鑒記錄除采購存檔外,並應給受評鑒之廠商一份).
6.1.3.4.4 如有被列入暫不往來分包商名單中或永不來往之分包商要求重新對其評鑒的﹐必須提供改進運作系統三個月以上之改進証據。
6.1.3.4.5 品保部門依照《合格供應商一覽表》上的供應商分類等級﹐依照『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要求進行考核作業。
6.1.3.4.6 采購應根據供應商的交貨情況和業績,對供應商進行適當的控制力度,可對供應商採取表揚、增加定單量、發處矯正預防通知當限期改進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詳情參找『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
6.2 采購作業:
6.2.1 請購申請或提出需求作業:
A. 生產性主要原材料的采購要求之提出﹕由物控結合生產制令和客戶出貨資訊﹐制定物料需求計劃書報上級核准後﹐開立《請購單》報采購.
B. 其他物品的采購需求提出﹕由相關部門根據需要或其他資訊開立《請購單》內容報部門經理核準後﹐交采購詢價呈上級人員批示後購買.
6.2.2 採購單位收到《請購單》或其他申購表單說明時,應先審查其內容是否填寫完整,且是否有相應的權責人員批准﹐若有疑漏,應退回原單位修改.
6.2.3《請購單》數量及內容修改時需經請購單位最高主管在修改處簽核方可生效。
6.2.4采購單位接到批准購買的《請購單》﹐開始和供應商聯系進行價格﹑交期的商議工作。
6.2.5采購人員依據議定價格及付款條件,開立《訂購單》﹐並依采購核准權限送交權責主管簽核.《訂購單》內容應包括規格、數量、交期、價格、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6.2.6如發出去的《訂購單》因其他因素需要變更的﹐由采購報總經理批示﹐並在再發出的《訂購單》中注明變更原因.
6.2.7采購人員依訂購單/交貨排程指定之交貨日期予以跟催,如有不能在指定工作時間內送貨之情況,則與供應商另指定時間後通知倉管收貨;如有無法交貨之異常情況則及時通報經理,並按其指示行事.
6.2.8采購和供應商對交期和品質進行合理的協商處理﹐必要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交貨情況進行負責﹐並給予財務方面的處罰。
6.3 采購產品的驗証:
6.3.1 物料進原料倉後,需依『進料檢驗管制程式』進行來料檢驗工作。
6.3.2 若客戶提出須至供應商處檢查物料、機器、檢測設備時,由采購負責安排,並由業務/工程/品管派人員陪同參加.客戶在供應商處的檢驗判定可列入免檢的依據和參考之用,但仍要經過IQC的判定方能入庫.
6.3.3 物料進廠如有驗收不合格﹐申請單位或使用單位知會采購將料退回廠商處理或換貨。
6.4 其他﹕
6.4.1 采購對供應商分發的資料及供應商發出的資料要進行歸檔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重要的需ㄧ直保存到該供應商被取消之.
6.4.2 相關記錄按『品質記錄管制程式』執行.並保存、歸檔.
6.4.3 如是要參照樣品來進行采購的﹐必須及時更換發出的各項采購樣品﹐並通知相關部門入庫和檢驗使用時注意之.
7 相關文件 :
7.1 進料檢驗管制程式 AM_QP-010
7.2 品質記錄管制程式AM_QP-002
7.3 合格供應商評定規則AM_QS-PU-001
8 表單:
8.1 請購單 AM_QR-MC-001
8.2 訂購單 AM_QR-MC-002
8.3 廠家資料調查表 AM_QR-MC-003
8.4 供應商評鑒報告 AM_QR-MC-004
8.5 供應商評估報告 AM_QR-MC-005
8.6 合格供應商一覽表 AM_QR-MC-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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