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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ERP,IFRS,用人管理制度

用人管理制度,內部管理,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辦法,內部管理規章,內部管理系統,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辦法,公司管理規章,公司管理系統

1.目的

為提供員工一個穩定且與同行業相當之薪資水準,特訂定本辦法。

 

2.範圍

凡本公司各階人員之薪資其有關之作業悉依本辦法施行。

 

3.權責

3.1 行政部:負責負責員工薪資之計算及發放,本辦法之修訂。

3.2 各單位主管:核定權限依『分層負責管理辦法』(CMP-001-101)辦理。

3.3 各部門人員:確實遵守員工薪資應予保密,嚴禁相互討論或外洩原則。

 

4.流程

 

5.內容

5.1 人員定義:

5.1.1 直接人員:各製造及相關單位之品檢員、技術員及清潔工等均屬之。

5.1.2 間接人員:各支援單位(含行政、工程、研發、業務等)員工均屬之。

5.2 薪資結構:

5.2.1 間接人員:本薪、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其他津貼。

5.2.2 直接人員:本薪、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其他津貼。。

5.2.3 主管加給:凡員工擔任各級主管職務,除原有薪資外,另行核發主管加給。

5.2.4 獎金:

5.2.4.1 年終獎金:年終結算,農曆年前發放;依公司當年度營運狀況提撥發放,實際發放以主管考核之結果為準。

5.2.4.2 業務獎金:業務單位員工為主,依業務績效獎金發放辦法核算之。

5.2.4.3 提案獎金:依提案內容及結果核定金額。

5.2.4.4 目標獎金:每季依公司營運狀況提撥發放,實際發放以主管考核之結果為準。

5.2.4.5 三節獎金:分為端午、中秋、新年禮金

5.3 計算方式

5.3.1 薪資:以月計算(為加班費及請假扣薪之基準)。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CMP-001-103)及『員工給假管理辦法』(CMP-001-104)之單據進行彙整。

5.3.1.1 結薪期間:上月26 日至本月25 日。

5.3.1.2 長期病假(一個月以上者),不給薪。

5.3.1.3 請假者直接由薪資中扣薪,基準如下:

事假:[事假時數 × (全薪-全勤÷ 240]

生理假、病假:[請假時數 × (全薪-全勤÷ 480]但是不扣全勤。

5.3.1.4 若有曠職紀錄時,各項薪資項目按比例扣薪。

5.3.2 津貼:

5.3.2.1 伙食津貼:每人每月1,800 元。

5.3.2.2 職務津貼:按各工作性質不定。

5.3.2.3 輪班津貼:中班津貼110 元,晚班津貼385 元。

5.3.2.4 事、病假當月超過日者,各固定津貼按比例發給。

5.3.2.5 工作津貼:直接人員依站別發放。

5.3.3 全勤獎金:

5.3.3.1 每人每月2,000 元,期間內無事、曠職、留職停薪紀錄者給予。

5.3.3.2 上期每月26 ~10 日,下期每月11 ~25 日。

5.3.3.3 當期累計遲到次數5()次以上,當期無全勤。

5.3.3.4 當月遲到次數達3-4 次扣全勤的一半

5.3.3.5 上班忘刷卡兩次視為遲到一次

5.3.3.6 當月到職者,無全勤獎金。

5.3.3.7 每月可請不扣全勤之事假4hr(須經主管核准)

5.3.4 加班費:

5.3.4.1 加班申請需填寫「加班單」(CMP-001-103.01)並應敘明加班事由需經過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可申請加班

5.3.4.2 三職等()以下加班費之發放採金額給付申報時間由17:00 開始不供餐

5.3.4.3 四職等()以上加班申報採加班抵休方式並應於個月內抵休完畢未抵休完視同放棄申報時間由1800 開始由公司供餐

5.3.4.4 加班時數至少滿小時始可申請加班未滿部分不計第二小時起以半小時為單位

5.3.4.5 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班者以假日加班計

5.3.4.6 平日加班費計算二小時內1.33 倍,二小時後1.66 倍;假日加班1.5 倍。

5.3.4.7 當月46 小時內加班免稅。

5.3.5 薪資代扣項目:

5.3.5.1 所得稅:依據薪資所得扣繳標準,辦理扣繳。

5.3.5.2 福利金:本薪 × 0.5%

5.3.5.3 勞保費:月投保薪資 × 6.50% × 投保天數 ÷ 30 × 20%

5.3.5.4 健保費:月投保薪資 × 4.55% × 30% × ( 1 + 眷屬人數)

5.3.5.5 退休金:依自願提撥比率代扣。

5.3.6 調薪:

5.3.6.1 年度調薪:原則上每年評估並依公司營運狀況而執行,調薪幅度依每年之預算而定。

5.3.6.2 晉升職務調薪:晉升職等/主管職務給予調薪。

A.晉升主管職者調整主管加給,調離主管職時加給取消。

B.主管晉升上一級主管者,調整加給之差額。

C.晉升非主管職者,調薪幅度依晉升辦法核定。

5.3.6.3 試用期滿調薪:正式員工於到職後滿三個月會作一次考核,並依評核結果調薪。

5.3.6.4 部門機動性調薪:由各部門主管依人員實際工作表現,於每年6/30 12/31前提出「簽呈」(CMP-001-101.01)與「人事異動申請單」(CMP-001-111.09)(個人每次調薪異動需間隔六個月以上)

 

6.相關辦法

6.1 分層負責管理辦法(CMP-001-101)

6.2 員工出勤管理辦法(CMP-001-103)

6.3 員工給假管理辦法(CMP-001-104)

 

7.使用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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